我本身是严肃文学作者,所以只要我想,达到莫言水平的色情文学都是可以存在的。所以“一样东西抬高到不属于他的地位”这句话,从何说起呢?
好吧,让我们具体一点,只拿《玉蒲团》《O的故事》和劳伦斯的《白色长筒袜》来对标好了。这就是色情文学的标准。
所以作为读者,依然感谢你的回复。
但是我谈的似乎从头到尾都是作为作者该不该有觉悟的问题。我觉得这是要换一个立场或者说…不是观众能决定的
引用:
原帖由 君陌颜 于 2025-3-7 23:16 发表 
把一样东西抬高到不属于它的地位并自鸣得意,这本身就是很无趣的事情。也许你眼中的读者是看直播不打赏的游客,但这并不其他作者也是如此,为爱发电固然可贵,但也不妨碍有人把这些转化为自己的收入,而当进入收费的时候,过于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