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楼主少冲动,你这不过是“路怒症”的一种,马路上斗狠极易殃及无辜,难道你没意识到?至于所谓抗日这还真心谈不上,一来,国家大事还的确没让你自作多情,天下为己任中的那个“己”其实从来不是指P民,二来也是最主要的,要为家里人多想想,无论是出了谁的人命,你自己家里那口子,白花花的身子不见得会慰安了日本人,倒是便宜了咱们国产狼友。那时是没人在乎她是什么“英烈”家属的,鲁迅的小说去看看,人血馒头说的就是这档子事。
如果实在义愤难耐,闲着难受,吃饱没事想找刺激,路上看到哪个揣个日本相机夺过来砸地上,得像这次,建议你还是找个娘们下手,一来可以显得你相当滴威武,二来风险也应当是比价小,顶多挨边上人顿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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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矿工 于 2014-1-31 23:2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