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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iaoshenyangbj 于 2010-9-18 22:58 发表 
俺曾经的一个小情人是学法律的,人家教导我法律就是强者给弱者制定的游戏规则,强者高兴的时候会做出姿态偶然的遵守规则,但弱者在成为强者之前就要夹着尾巴做人~法律永远是保护强者的。
当年俺请教小情人,一个 ...
可能真的是这样也说不定,但是中国和日本现在都不是弱者,这种时候双方谁都不可能光靠武力解决另一方,日本人是美国的走狗,所以在美国人没有授意的情况下不敢开打,说白了在钓鱼岛搞点小动作已经是最大的极限了,没有美国人的支持日本人绝对不可能发动对中国的战争——像美国已故的前国防部长写的《第二次太平洋战争》里面那样更是基本上不可能的事情,因为现在美国在日本的军事基地满地都是,横田空军基地起飞的美军飞机起飞之后可以立刻把导弹扔到东京内的任何地方,只要日本某个白痴或者说勇敢的首相宣布要对美国宣战,东京立刻回变成一片火海,这种事情我想也确实只要白痴才会去做。而正因为日本是美国的跟班,所以中国人要对日本开战的话也必须要看美国人的情况,毕竟《日美安保条约》在那个地方放着,虽然说这种东西的解释要怎么都行,像是德国人打到波兰去烧杀抢掠的时候英国和法国就在西线做俯卧撑,但是毕竟有个条约在那里我们还是要注意。
也正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在国际法的基础上解决就比较有必要了。而且在大国之间国际法也是很重要的,当年日本人和美国人开打之前其实根本就没打算要早半个小时宣战,日本陆军提出的想法是等什么都干完了(珍珠港也炸了,在东南亚也登陆了)之后的第二天,以天皇和大本营的名义发表个宣战公告就完了,但是山本五十六死活不同意,于是就变成了在在空袭开始前两小时通过大使递交,但是技术这样其他人还是觉得没什么必要,而且他们觉得两个小时还是太多,所以从两个小时变成了一个小时,最后变成了半个小时,当然这种情况对于讼棍来说是可行的,可是最后大家都知道怎么样了。而在日本人先违反了国际法的情况下美国人搞什么别人都不能说什么了,罗斯福当时就下了命令将所有的在美日本侨民都监视起来后来关进集中营,在太平洋上展开无限制潜艇战,用战略轰炸机把日本炸成一片火海等等,其他人都无法提出什么来。
我们现在莫非就不是在这么搞吗?在日本人抓了我们的人之前虽然也有人在那里说要怎么样怎么样,但是大家都觉得会不会太过分了,但是现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