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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受贿546万:我不收钱就便宜了药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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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受贿546万:我不收钱就便宜了药贩子

  本报讯(记者吕峰 通讯员凌云 雷靖)“我不收钱,就便宜了药贩子。”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医院原检验科主任范泽旭在医疗器械经销商供货之际,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收受医疗器械经销商637万元,个人分获546万元,为经销商在向医院供应试剂和检验耗材过程中提供帮助,他另有90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经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一审以范泽旭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2月,范泽旭开始担任南阳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2013年兼任医院门诊办公室主任。2001年10月,主营医疗产品的郑州某公司经理刘某找到范泽旭,向医院推销检验试剂等产品,并承诺,只要范泽旭同意采购其公司的产品,每年会根据盈利情况给与一定的“感谢费”,范泽旭同意了该医院采购刘某公司的产品。从2001年到2015年5月,该医院检验科一直使用刘某公司检验耗材等产品,刘某也兑现了承诺,先后14次送给范泽旭感谢费。从第一笔受贿开始,范泽旭在“我不收钱,就便宜了药贩子”思想支配下,单独或伙同该检验科副主任施某(另案处理)多次收受南阳某器械公司、河南郑州某器械医疗公司等经销商感谢费637万元,其中范泽旭分获546万元,施某分获91万元,并为上述人员在向南阳市中心医院供应试剂和检验耗材过程中提供帮助,使经销商公司谋取巨额利润。

  检察机关另查明,范泽旭拥有的资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919万元资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015年9月25日,唐河县检察院以范泽旭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唐河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经审理,以范泽旭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责任编辑:张小雅



个人观点:说的其实也有道理的,不受贿确实便宜药贩子了,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受贿的提成都是从药里提成出来的呢?一样还是出自人民,病人的手中!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昨夜風 金币 +4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6-8-2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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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的卫生厅,局和院领导没分好账 否则上面都帮忙盖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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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主任是毛个医生啊,人家是官员,分明是个小领导。
正常,天朝哪个有权的不赶紧用一用权利,弄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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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药关系上,中国已经展现了他的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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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都有两面性,请客送礼成了常态,拿回扣成了业内潜规则,不是抓几个人就能决绝问题的,还是需要加强业内监管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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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是强盗逻辑,看病难看病贵都是这些医生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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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会为了自己的错找各种借口
这医生这样也正常 但并能说他怎么样 毕竟做什么选择都是他的自由  我们也只是站在道德的角度上讲讲而已  自己如果在他那个地位  难保不会那样 说实话如果这是发生在我身上 我可能会和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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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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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3335581 于 2016-10-24 15:12 发表
一切都是借口
以后请注意提高回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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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掩饰不了利益的熏心,都是医疗制度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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