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新闻:
【男子翻邻居家窗子回家坠亡 家属索赔40万 因忘带钥匙,男子借道邻居家窗户翻回家中,却不幸摔下死亡。家属将邻居告上法庭,认为其没有制止,索赔40余万。邻居则觉得很冤,借个方便却惹出官司。昨天,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纠纷,邻居赔偿死者家属12万。(现代快报)】
我觉得现在的法官都是吃屎的。男子是成年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他自己爬窗户摔死,和邻居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人家强迫他爬的。另外,邻居也不是他的监护人,没有义务监护他的行为。
按照法官的理论,他应该找他老婆、找他妈陪。原因很简单,他是他的近亲属,有监督约束的义务,她们没有及时制止他的爬窗行为,应该付主要责任!
现在的很多法官都Tm的是吃屎,猪。我一个高中女同学,两年高考都考不上,连专科都考不上的,现在都是某市中院的庭长了,就他妈的这些人来审案,都是糊涂僧盼糊涂案。